境外卖家最常见的困惑之一,是匈牙利有两套听起来相似的不同制度:EPR,向 MOHU 缴纳;以及较旧的环保产品费(匈牙利语称 termékdíj),向税务机关 NAV 缴纳。自 2025年1月1日起二者已基本分离,因此对大多数产品您如今只需应对其中一套。本指南将解释哪套是哪套,以及——如果有的话——您会为什么支付两次。
- 两套相互独立的制度:EPR 向 MOHU 缴纳;环保产品费(termékdíj)向 NAV 缴纳。
- 自 2025年1月1日 起,主要类别(包装、电子产品、电池、轮胎、办公/广告用纸)的双重义务已被取消——这些如今仅适用 EPR。
- 产品费仅对一份狭窄的剩余清单(某些“其他”石油、塑料与化工产品)继续适用。
- 一次性塑料袋是唯一仍同时适用 EPR 与产品费的产品(自 2025年1月15日起)。
- 对于典型的电商卖家,主导性——往往是唯一——的义务是 EPR。
两套制度,两个主管机关
匈牙利并行运行两套方案,二者都旨在让生产者为其产品的环境影响付费,但它们分别管理:
- EPR(生产者责任延伸)——向特许经营运营方 MOHU 缴纳,依据您投放市场的重量计算,通过 OKIR 系统按季度报告。这是当今的主要方案。
- 环保产品费(termékdíj)——一项税式收费,向税务机关 NAV 缴纳,通过税务系统申报。这是较旧的方案,如今已大幅缩减。
由于名称与目的相互重叠,卖家常误以为二者是同一回事,或担心自己被收了两次费。通常并非如此。
2025年1月1日发生了什么变化
直到 2024 年底,若干产品组同时承担两项义务,且 EPR 费用可从产品费中抵扣(产品费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项行政负担)。自 2025年1月1日起,主要类别的双重义务已被取消——包装、电气与电子设备、电池、轮胎以及办公/广告用纸。对这些产品,产品费申报已终止,仅保留 EPR,向 MOHU 缴纳。
产品费下仍保留什么
环保产品费并未完全消失。它继续适用于一份狭窄的剩余清单——本质上是某些“其他”石油产品、“其他”塑料产品与“其他”化工产品——这些仍向 NAV 申报。对绝大多数电商卖家而言,这些都不适用。
塑料袋这一例外
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外。自 2025年1月15日起,一次性塑料袋被重新归类为“其他塑料产品”,并仍同时适用 EPR 与产品费——是唯一处于此种情形的产品。如果您将一次性塑料手提袋投放匈牙利市场,应将其视为特殊情形,并核对两项义务。
哪一套适用于您?
对于向匈牙利消费者发运包装商品、电子产品或电池的典型境外电商卖家,答案很直接:您的义务是 EPR,向 MOHU 缴纳。只有当您经营那份狭窄剩余产品组之一,或经营一次性塑料袋时,产品费才会变得相关。如果您不确定某一特定产品归属哪套制度,值得逐个产品核对——决定归属的是(具体)分类,而非笼统的类别。
常见问题
EPR 与环保产品费(termékdíj)是一回事吗?
不是。它们是两套相互独立的制度。EPR 向 MOHU 缴纳,是大多数卖家的主要义务。环保产品费向 NAV 缴纳,如今仅适用于一份狭窄的剩余产品清单。
我要同时缴纳 EPR 与产品费吗?
就主要类别(包装、电子产品、电池、轮胎、办公/广告用纸)而言,不用——自 2025年1月1日起这些仅适用 EPR。主要的例外是一次性塑料袋,它仍同时适用两者。
我该向哪个主管机关缴纳?
EPR 由 MOHU 开票并向其缴纳,依据您的季度 OKIR 申报。环保产品费向税务机关 NAV 申报并缴纳。
旧的双重义务后来怎么样了?
自 2025年1月1日起,主要类别的双重义务被取消,因此这些产品转为仅适用 EPR。此前 EPR 费用可从产品费中抵扣;如今二者已基本成为相互独立的制度。